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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检纠偏“老干部被错捕案”,捍卫了司法正义 | 新京报快评

李曙明 新京报评论 2024-05-01


以事实为依据、以法律为准绳,是办理任何一起案件必须坚守的原则。

资料图:1月18日,最高检专门邀请10位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召开座谈会,应勇在会上要求对检察机关在马树山案上存在的问题追责。图/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

文 | 李曙明

近日,75岁的河北省迁西县退休干部马树山因举报当地领导干部被逮捕、起诉的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。1月18日,最高检检察长应勇表示,马树山案“教训深刻,全国各级检察机关都要引以为戒、举一反三,切实防止此类案件发生。”


回应公众关注热点,直面错误和问题,最高检的积极表态在舆论场引发广泛正面效应。对于该案,最高检高度重视,专门派出院领导前往河北指导案件办理,在审查核实的基础上,指令迁西县检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实对马树山依法撤回起诉,并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。


正是最高检这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,让跑偏的案件及时回到了法治轨道,让公平正义不仅看得见,也切实落了地。


从个案的角度看,对马树山案的错误追究被叫停,凸显了检察机关纠偏机制的现实效力。但一个正常行使举报权利、“不存在犯罪事实”的公民,却在“不存在犯罪事实”的情况下遭受无妄之灾,这样的情况显然应该引起各方深刻反思。


此案中,从被立案到马树山被逮捕,再到被起诉,一路“畅通无阻”的情况究竟是如何发生的?如果没有媒体报道和最高检积极介入,案件的发展会走向何方?舆论场中的这些问题让人格外沉重。


依法保障人民权益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,是司法机关理当坚守的办案准则。而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,对于不应立案而立案的情形,检察机关有监督撤案的权力。


因此,要落实好应勇检察长“引以为戒、举一反三”的要求,迁西县检察机关首先要搞明白的就是:哪些地方做错了?试想,从事实认定、法律适用,到强制措施适用、监督履职,但凡其中一个环节坚守原则、依法办案,都可能让案件在错误的路上尽早停下来。


民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往往来自于具体案件,它们件件连着“民心”。然而,相关地方却背离了法律规定,导致诸多环节失守,错案越走越远,最终给司法机关的形象抹了黑。诚如应勇检察长所言,此案“教训深刻”。


依法严肃追责相关责任人,这既是对马树山本人的交代,也是捍卫司法公正、维护公民权益的必然要求。因此,接下来,涉事方面按照应勇检察长的要求,“在查清事实、准确定责的基础上,按照司法责任制规定,严肃追责”,显然就成了此案未来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。


依法追责相关人员是维护公平正义之所需。但要明晰的是,追责并非全部目的,警示更多司法机关及时吸取教训、防止此类案件发生,也是同样重要的目的。从这个角度去看,“我们的检察院是人民的检察院,必须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”,应勇检察长的话显然道出了百姓的期待,也为检察机关指明了努力目标。


总而言之,最高检纠偏马树山案,不仅凸显了检察机关纠偏机制的现实效力,也再次警示各级检察机关,对于任何一起案件,尤其是涉及人身自由的案件,在办案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、以法律为准绳,“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、让人民满意”。不能让“不存在犯罪事实却被起诉”这样的事件再次发生了。


撰稿 / 李曙明(法律工作者)编辑 / 马小龙校对 / 陈荻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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